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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关于做好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1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优化基层教学组织管理,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更好完善和规范我校基层教学组织设置与管理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原则

基层教学组织设立,本着“有利于相关专业建设,有利于教学活动的组织安排,有利于学生管理”的原则,实现专业、课程全覆盖。

二、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

各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和课程性质统筹规划,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设置不同形式的基层教学组织。基层教学组织工作内容应覆盖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应至少进入除专业外的一个基层教学组织,鼓励教师加入多个基层教学组织。

(一)专业:以专业为单位组建,每个专业设一名专业负责人。围绕专业建设与改革,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设计、课程教学团队建设、教材建设和实践实验(实训)教学建设等方面统筹开展教研活动。

(二)教研室:指军事理论教研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研室、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思想道德与法治教研室、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教师教育教学部、大学外语教研室、大学数学教研室、大学公共体育教学部。

(三)课程组:以课程学科方向或专业技能培养相关性较高的多门课程为单位组建,设课程组组长。课程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

1.承担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共同制定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组织集体备课、讨论课程教学内容;进行思政元素、教辅资料、课件、题库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负责课程考核命题、阅卷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等。

2.不同课程的教师开展教学内容讨论、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解决不同课程在教学活动中出现的交叉、衔接等问题;通过互相听课、观摩教学等形式,开展同行互评互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讨论开课计划、论证课程体系合理性等,持续优化课程体系。

(四)交叉教学组织:以具有创新性的教学研究与实践团队为单位,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跨区域、跨行业建设多层级的新型基层教学组织体系。以交叉课程体系建设、特色课程资源建设、教学模式创新研究、创新教师队伍建设、产教融合课程建设等为主要建设内容。将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智能+”时代时空交互的虚拟教研室,创新教研形态,实现动态开放,促进共建共享。

三、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应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坚持教学一线,教学效果好,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每名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1个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四、基层教学组织的管理

各学院应为基层教学组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环境,并定期组织基层教学组织交流学习活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加强交叉学科教学研讨与交流。

基层教学组织实施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模式。人事处、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基层教学组织整体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管理。跨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情况列入牵头教师所在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工作考核范围。

学校对基层教学组织教研活动进行检查,将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教学常规检查,作为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的重要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分层组建基层教学组织,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开展活动。

(二)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28日(周四)上午11点前,将《红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一式两份及《红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联系人,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朱志霞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教务处教学建设科208室

附件:

1.红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

2.红河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

                                                                                                          红河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