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2023秋季学期二级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确保课程评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学校将对2022-2023秋季学期各二级学院课程质量评定情况进行检查,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抽调各学院课程质量评定工作组人员及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成检查小组进行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2023秋季学期各学院已完成初评的课程,检查比例不低于50%。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检查任务表”。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初评工作组织情况
学院初评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过程性材料(课程质量等级评定专家意见表、学院公示文件)。
(二)课程材料(抽查比例不低于50%)
1. 9项基本材料是否提交齐全。
2. 教学大纲课程学习目标(包括课程思政目标)是否明确,课程目标对培养目标的支撑是否合理。
3. 课程考核材料是否完整,是否有评分标准。
4.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内容是否完整、规范。
三、检查时间和地点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二级学院与检查组联络员协商确定,6月21日前由各联络员报课程中心。
四、检查结果上报
2023年7月1日前,由各小组联络员将本组的“附件2:二级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情况检查表”(一个学院一张)和“附件3:二级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课程材料检查表”(一门课程一张,纸质版)收齐后交到课程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联络员联系好各自的工作组及考核单位,按时将协商好的检查时间和地点报课程中心。如有问题,请及时向课程中心反映。
(二)各考核单位积极与检查组联络员沟通协商,确定检查时间和地点,及时做好材料准备及检查场地的安排布置。
(三)检查组成员请务必认真履行检查任务,严格遵守检查标准,按时提交检查表。
六、检查组分组名单及检查任务分配
检查组分组名单及检查任务分配如下表:
检查组分组名单及任务分配表

附件:1.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课程质量等级评定情况检查任务表
2. 二级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情况检查表
3. 二级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课程材料检查表
4. 红河学院课程质量等级评定指标
红河学院课程中心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晟宇,邮箱:3836115@qq.com,联系电话:13987322943
联系地址:明德楼202室
教育评估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