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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教务处 发布日期:2025-04-29 点击数: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综合性、实践性教学环节,是进行科学研究训练的重要途径。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红河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监督

1.各学院应充分认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的职能,加强指导和管理。从选题、指导教师配备、实验、实习和就业等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各学院要组织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意识;要落实细化过程管理,避免突击和应付行为。

二、加强学术诚信教育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落实本科教育培养目标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必须强化科研诚信、严守学术底线。各学院要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教育、学术规范训练和惩戒力度,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引导师生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论文买卖等行为。

2.规范学生科学合理使用AIGC技术,杜绝人工智能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人工智能技术的辅助,不能替代教育过程中学生的能力建设。在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人工智能写作工具仅可用于文献检索、数据处理等辅助工作,严禁直接用于论文撰写,特别是作者观点、结论等关键部分。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明确规定“指导教师是查处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教育,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并对学位论文是否由其独立完成进行审查,确保原创性。”“对参与购买、代写学位论文的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已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依法予以撤销。被撤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注册的,应当予以注销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无效”。

4.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如发现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存在买卖、代写、抄袭剽窃、抽检材料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可通过举报邮箱(22056800@qq.com)反映。反映问题须提供能够证明作假事实的证据,坚持客观公正,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开展调查核实与反馈。

三、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宣传

各学院要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对《云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云教发〔2022〕20号)文件进行学习,明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将与学校招生计划管理、教学评估、专业认证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

教务处校内抽检工作将于2025年5月启动,对当年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定稿进行随机抽检,抽检数量覆盖所有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2%。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于2025年9月对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所有本科毕业论文开展抽检,含普通高等教育、来华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抽检数量覆盖所有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2%。抽检材料包括论文信息汇总表、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附件、原文对照版查重报告、开题报告、答辩委员会评定表、人才培养方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过程

为提升实践教学信息化水平,我校2025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依然采用“红河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开展,具体实施过程如下:

序号

完成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2024年12月29日

1.选题

2.开题

2024年1229日为系统中开题报告审核截止日期

2025年1月5日前报送选题审核登记表

2

2025年5月7日

1.完成定稿

2.AIGC检测

3.复制比检测

4.指导教师评阅

57日为系统中论文定稿审核截止日期

3

2025年5月21日

校内毕业论文抽检


4

2025年6月1日

1.评阅教师评阅

2.院内公示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分(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3.答辩资格审查

4.组织答辩

521日为系统中评阅教师评阅截止日期

5月25日前报送答辩工作计划

61日为系统中答辩成绩录入截止日期

5

2025年6月15日

1.完成终稿

2.AIGC检测

3.复制比检测

4.指导教师审核终稿

5.学院管理员发布成绩


6

2025年6月29日

1.校级推优

2.纸质材料归档

3.工作总结

6月29日前报送学院毕业论文工作总结

7

2025年7月11日

准备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里设定四个关键时间节点(开题报告审核、论文定稿审核、评阅教师评阅、答辩成绩录入)的截止时间。各学院在上述时间节点基础上,可灵活安排,但最终完成时间不能超过上述时间要求。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导致论文工作进程延后的学院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一审:李美荣】

【二审:赵黎】

【三审: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