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红河学院实验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于2024年11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询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红河学院实验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可提出本项目询价申请。
二、询价概况
2.1项目编号:HHJWC-2024-2;
2.2询价范围:红河学院实验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四章“服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2.3预算资金及最高限价:40000.00元。
2.4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交货方式:验收完成后交货。
2.8质量要求:符合主要技术标准和要求(参考)。
2.9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次询价采购为一个标段。各供应商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询价,不完整询价申请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询价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采购预算价总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1.1供应商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开发团队不少于5人,提供项目开发团队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
3.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的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且财务状况良好,数据真实准确,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况,若为2024年9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投标人提供相关说明);
3.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6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询价申请文件的递交
4.1递交询价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16:00时,地点为红河学院教务处204办公室。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提交文件材料不予退还。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参照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6.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
6.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及与采购有关的通知在红河学院官网(https://www.uoh.edu.cn/)上发布,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供应商未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及采购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学院
联系地址: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东郊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0873-3694008
八、附件
红河学院实验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