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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6-21 点击数:

实验室安全是高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也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为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2024年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培训会的会议精神,我校制定了《红河学院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对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实训室及其附属用房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自查自纠,本项工作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各实验室二级单位全面参与。

会议与培训先行,强化职责与任务

2024年6月17日,教务处组织召开学校2024年实验室安全自查小组工作会议。在会议上,公布了本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小组名单,并对本年度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教务处处长闵勇就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做出工作要求,同时,颁发了第一届实验室安全督导员聘书并启动督导工作。

对标对表与分组自查,聚焦工作重心

本着“应查尽查”的原则,6月18日,在个学院实验室自查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小组按照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检查、实验室现场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三类分组开展检查。

及时反馈与上报,强化整改落实

自查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及时开展自查材料梳理分析,撰写自查报告上报教育厅,并将自查存在问题通过图文并茂的反馈材料及时发至相关学院跟进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部分涉及协调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将由教务处统筹协调,严格按照安全隐患闭环管理要求持续跟进整改,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我校实验室涉及危险化学品、辐射、生物、机械、电气、特种设备等各个方面,工作复杂,责任重大。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对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至关重要,能有效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共筑构建安全有序稳定的实验教学科研环境。

 

一审|李美荣

二审|赵黎

三审|闵勇